关于对县市区中小企业“上云”工作 进行督导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年05月09日       来源:湖南省经信委      阅读:2460次

各市州经信委,县市区经信局:

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“上云”工作落实、落地、落细,确保全年中小企业“上云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省经信委决定对县市区中小企业“上云”工作进行督导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督导重点

主要对各县市区开展的以下几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。

1、制定实施方案。要制定本地中小企业“上云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,明确目标任务,突出重点工作,强化保障措施。

2、引进云平台和云服务机构。要加强与云平台和云服务机构沟通,根据本地实际情况,引进一批服务能力强、服务态度好、能落地、好使用、适合本地中小企业需求的云平台和云服务机构。

3、广泛发动企业。要充分利用本地报纸、电视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、宣传栏、工作QQ群、微信群等媒介,向中小企业普及“上云”知识,宣传“上云”好处,让辖区内广大中小企业熟知“上云”行动相关政策和工作安排,为全省中小企业“上云”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
4、深入开展对接服务活动。每个县市区至少组织开展一场大型对接服务活动,分类型组织若干点对点服务活动。组织云平台和云服务机构深入园区、企业,开展调查、问诊、对接等各类活动,为中小企业“上云”提供便利。

5、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作用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要主动参与中小企业“上云”行动,积极推动服务对象“上云”。将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组织参与“上云”工作情况作为申报201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。

6、做好标杆培育。要围绕制造强省建设重点领域、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,遴选一批有代表性的工业、生产性服务业中小企业,培育“上云”标杆企业,供中小企业参观学习,示范带动广大中小企业“上云”。各县市区负责培育本辖区内的标杆企业,向市州经信委推荐市级标杆企业;市州负责培育市级标杆企业,向省经信委推荐省级标杆企业。

7、加强调度服务。要与云平台和云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,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“上云”进展情况,按月将新增“上云”企业名单报送市州经信委(附件)。要强化协调服务,及时解决云平台、云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在“上云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

二、督导方式

各市州经信委要组成中小企业“上云”工作督导组,深入到辖区内每一个县市区,掌握各县市区中小企业“上云”进展情况,对各县市区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。今年,各市州经信委要对辖区内县市区中小企业“上云”工作进行两次集中督导,第一次于6月20日前完成,第二次于10月底前完成。

省经信委将会同市州经信委对部分县市区中小企业“上云”工作进行督导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各市州经信委要将本通知和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县市区。各县市区要健全工作机制,明确专人负责中小企业“上云”工作。

2、请各市州经信委于6月20日前将第一次集中督导情况、10月30日前将第二次集中督导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经信委,督导情况汇报材料应该包括本市州的总体情况、各县市区分列的情况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

联系人: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董觉

联系方式:0731-88955534,hnsmefzc@126.com

附件:湖南省中小企业“上云”情况调度汇总表

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2018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