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全省工业领域“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”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年05月23日       来源:      阅读:308次

各市州经信委,有关单位: 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制造2025》,全面实施湖南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工程专项行动,省经信委决定,2018年在全省工业制造业领域继续组织实施“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”。根据《全省工业领域“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”实施方案》(湘经信科技[2013]211号)要求,现就2018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  一、申报范围 

  围绕贯彻“中国制造2025”、加快制造强省建设,重点支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(含磁浮)、工程机械、新型轻合金材料、化工新材料 、碳基材料、显示功能材料、先进陶瓷材料、先进硬质材料、基因技术及应用、先进储能材料及电动汽车 、新能源装备、IGBT大功率器件、人工智能及传感器 、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、航空航天(含北斗)、中药、空气治理技术及应用 、装配式建筑 、3D打印及机器人 、农业机械等20个重点产业链,集中开发一批重点新产品,加速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。 

  二、申报条件 

  (一)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,具有项目研发必要的基础条件、技术储备、研发力量、项目研发持续投入的能力及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机制。 

  (二)企业已建立和运行技术创新平台,重点支持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平台企业。 

  (三)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要求,对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大、带动性强。 

  (四)项目产业化目标明确,市场前景好,一年内能基本完成研发任务,投产后能有效提高新产品产值率,能有效形成新的增长点。 

  三、政策支持 

  (一)通过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的项目,列入“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”,进入省技术创新项目库。 

  (二)对符合条件的“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”项目,湖南省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将予以优先支持,优先推荐申报国家、省有关计划、专项和基金支持。 

  (三)各市州、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的调度、监测、协调和服务,协调落实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等政策,在知识产权、标准、质量品牌等方面重点扶持,做好项目的验收评价、奖励申报、推广应用和经费后补助等工作。 

  四、申报程序 

  1、项目申报以自愿申报、限额推荐为原则。由申报企业填报《“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”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2)、《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研发主要目标及对应考核指标表》(附件3)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包括企业资质、财务报表、知识产权等),将纸质材料(装订成册,一份)和电子文件交所在市州经信委。每家企业限报1个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 

  2、各市州经信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,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汇总(见附件1)。其中长沙、株洲、湘潭、岳阳、郴州、常德不超过20个,其他市州不超过10个。 

  各市州经信委于530日前将《推荐项目汇总表》、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文件上报至省经信委科技处。 

  省经信委联系人 科技处 李瑞 

  电话:0731-88955378  

  邮箱:kjcyx123@163.com 


    附件:1.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 

          2.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申报表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3、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研发主要目标及对应考核指标表 
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