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工复产防疫情 湖南财政在发力(四)

发布时间:2020年02月26日       来源: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     阅读:55次

一手抓疫情防控

一手抓复工复产

 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,湖南省委、省政府积极决策部署,要求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,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。湖南省财政系统应令而行、快速响应,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打好财政“组合拳”,奋力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双胜利。

省财政 

支持企业渡难关、保经营、稳发展

湖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

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支持企业渡难关、保经营、稳发展,2月24日,经报省政府同意,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、省统计局联合发布《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(简称“三项社会保险”)。

  对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:《意见》明确,从2020年2月起至6月,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,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;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。从2020年2月起至4月,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,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;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参照执行。对于企业类型认定由统计部门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统计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、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<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>的通知》(国统字〔2017〕213号)区分大、中、小、微型企业后直接办理,无需审批。统计部门一时无法划分清楚的,暂按中小微型企业对待,待确认后再据实调整。

  对于缓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:《意见》明确,受疫情影响,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,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,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,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;已停保的企业或完全停产的企业,不再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。

     《意见》规定,减免、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,企业(单位)应按规定如实申报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,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。企业(单位)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。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。企业(单位)已缴纳了减免期间应减免的社会保险费的,多缴的部分可以抵缴下期应缴的社会保险费。

  上述政策措施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,具体政策实施期满失效。

克服疫情影响  服务“六稳”大局

湖南成功发行209.95亿元政府债券

  2月21日,湖南省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总部成功发行,发行规模209.95亿元,其中一般债券73亿元,专项债券136.95亿元。专项债券按项目领域分:园区建设55.89亿元,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8.5亿元,社会事业52.56亿元(其中医院建设项目27.43亿元)。从各期限发行规模和认购情况看,7年期债券3.96亿元,利率3.08%;10年期债券81.88亿元,利率3.13%;15年期债券91.44亿元,利率3.43%;20年期债券32.67亿元,利率3.46%。至此,湖南今年以来已发行政府债券546.16亿元,其中一般债券173亿元,专项债券373.16亿元。

  此次债券发行,也是省财政厅克服疫情不利影响、服务“六稳”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,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,有力支持了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发展建设和重大项目复工复产。下阶段,省财政厅将贯彻“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”的要求,进一步做好债券发行,加快资金拨付使用,项目储备和遴选更多向医疗卫生、脱贫攻坚、生态环保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倾斜,尽早形成有效投资,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。

市县财政 

郴州财政

       五大“政策红包”助企业复工复产

  面对疫情,郴州市财政局切实履职尽责,联合市直相关部门推出五大“政策红包”,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。截至2月23日,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复产908家,复产率79.1%;复产到岗员工8.02万人,到岗率48.7%。

  红包一:税费房租减免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,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半。鼓励大型商务楼宇、商场、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减半收取疫情期间的租金。同时对有关涉及中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,让辖区内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。

  红包二:财政奖补政策。支持辖区内已有生产口罩、络合碘、消毒液等疫情防护产品企业增加生产线、扩大产能产量,市县财政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20%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。对招商引资生产防疫用品企业,按照“一事一议”予以政策支持。

  红包三:社保缴费优惠。对受疫情影响,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、确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,可缓缴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,缓缴期最长12个月。对不裁员或少减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,按规定实施稳岗返还,返还标准为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%。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在疫情期间缓缴医疗保险费(含生育保险)政策。

  红包四:帮扶企业信贷。做好续贷服务,做到应续尽续、能续快续,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、不断贷、不压贷。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,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,贴息比例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%执行。政府性金融机构降低收取担保费。目前,该市重点名单企业共获专项再贷款8891.27万元。

  红包五:干部驻企帮扶。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到企业担任防疫联络员,与企业一道做好体温检测、个人卫生、食堂消毒、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,每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,反馈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需求,协调购买相关防护器材,督促在车间、宿舍、楼栋配备卫生员,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。目前,市财政局已选派多名干部进驻企业,协助帮扶企业复工复产。

东安财政

财政全方位助力

重点工业财源企业全线复工

  华维节水科技装备湖南公司是东安县重点工业财源企业之一,为了让企业早日复工,东安财政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厂区进行了全面消毒,为企业解决消毒液、口罩等防控物资筹备,在劳动力返厂、原材料供应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。

  近日来,东安财政打好“组合拳”,全方位助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:主动为重点财源企业送复工防疫“药方”,助力做好疫情防控;主动送财税服务“良方”,加大帮扶支持力度;主动送发展环境“配方”,支持企业渡过难关。

  截至2月22日,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已复工复产64家,返岗人员近9000人,重点工业财源企业已全部复工,运行平稳有序,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省财政厅社保处,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,郴州市财政局,东安县财政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