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圆满完成2023年度全省工业节能监察任务

发布时间:2024年01月04日

来源:工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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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2023年,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23〕166号)要求,在省工信厅的统一部署下、市州工信部门协调配合下,组织衡阳、常德、郴州、怀化、益阳、永州等6个市州的节能监察机构,圆满完成了本年度293家企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。

    一是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。对省内重点用能企业136家开展了核查,未发现企业有超标用能行为,对照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(2023年版)》,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有31家(占28.7%),但也还有17家企业能效未达到基准水平(占15.74%),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提升仍有潜力。

    二是用能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。对221家重点用能企业、国家级绿色工厂进行了核查,共排查用能设备45610台,其中3级以上能效设备22344台,但未达到3级能效设备还有13562台,高效节能设备推广力度需进一步加大。

    三是数据中心能效水平专项监察。对6个数据中心进行了核查,其能效指标(PUE)均达到了GB/T 32910.3-2016中一级能效要求,但尚有2家数据中心的能效指标(PUE)未达到GB 40879-2021中3级能效要求,数据中心能效仍有提升空间。

    四是违规整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。对上年度需要整改的147家企业进行“回头看”,除10家企业因停产等原因未进行实质性整改外,其余137家企业均积极实施整改,共清理出落后设备8191台,已完成淘汰更新3334台,其它落后设备正在按计划有序更新淘汰。

    绿色低碳是新型工业化的生态底色,节能监察就是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助力工业绿色化转型。2023年是实施分级监察工作机制的第一年,新工作机制对提升全省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下一步,中心将根据省政府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”考核要求,进一步细化考核目标,压实市州工作责任,形成省市联动、共同参与、协调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,不断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在企业节能贯标守法、节能降碳、落实国家重大政策中的支撑保障作用,为我省工业绿色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